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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室内装修防火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增加装修人员及装修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装修人员和装修业主在装修中没有执行消防技术规范,造成火灾隐患,主要是不懂得室内装修防火的重要性,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消防安全意识差。所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防法规、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特别注意利用与室内装修有关的火灾案例,向装修人员和广大群众宣传讲室内装修防火知识,使装修人员和装修业主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认真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懂得室内装修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做到安全第一,美观第二,自觉购买、使用防火阻燃装修材料和安全性能较高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芽萌状态,在装修中创造一人个既美观又安全的环境。
2、加强对施工的监督管理,把好室内装修防火源头关。第一,消防机构要将装修施工队伍纳入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和队伍管理,加强对装修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要对各装饰装修队伍的资质水平、技术力量、施工技术人员的消防技术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对不具备施工资格的装修施工队伍一律不准室内装修施工。消防机构要会同建设部门对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实行施工资质等级制度和“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规定允许其施工的规模,对装修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必须经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对施工图纸未经消防审或施工等级未经审查擅自进行装修施工的,要依法予以处理。第三,要明确室内装修中设计、施工、监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环节自觉落实好消防技术规范。特别是中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隐蔽工程环节,一定要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规范施工,同时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消防监督检查与验收。
3、加强防火阻燃装饰材料的管理和推广。第一,应加大对室内装修防火规范的宣传力度,增加装修业主、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对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和耐火阻燃等级的了解,使他们做到严格按规范选材,尽量选择难燃可不燃装饰装修材料。第二,消防机构要把各类防火阻燃装饰装修材料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积极推广应用经国家或省级鉴定认可的耐火产品。对新型装饰装修材料要进行燃烧性能等级检测。第三,结合消防产品专项整治,会同工商、技监部门加强对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的管理,严防假冒防火阻燃材料或伪劣防火材料用于室内装修工程。第四,加大新型防火阻燃装修材料的开发力度,研究出价格低、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更好、社会成员乐于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
4、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第一,对面积较大、功能较复杂、性质较重要的工程项目,建审及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在施工中到工地检查,最好在装修主体材料施工完,裱墙纸、贴镜面、涂防火涂料第二次装修前及隐蔽工程封盖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二,应对已竣工但消防安全措施不符合规范的室内装修工程,提出处理措施,能进行防火阻燃处理的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责令停止使用,直至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方可验收允许投入使用。第三,要深化消防监督机制改革,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建立多种形式的动态消防管理机制。
5、保护、完善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进行室内装修不应取消、遮挡、擅自移动原有消防设施,不应改变缩小和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