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名称:深圳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威(先生)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企业邮箱:814561800@qq.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深港豪苑名商阁15D
邮编:518000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新型建材网上看到的,谢谢!
《通知》对施工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文件的“第一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施工企业头痛的“甲供材”问题,该条明确:只要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主材的,该项目将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施工企业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作为合同谈判中的弱势一方,对施工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叶公 17788766344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七)项第2点“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原文为“可以选择”,最新文件已修改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叶公 17788766344
这是非常重大的修改,虽然仅仅是“可以选择”修改为“适用”,意味着只要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主材的,该项目将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施工企业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作为合同谈判中的弱势一方,对施工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不过稍有遗憾的是:该条只针对房建类的施工企业!)
营改增问题免费咨询 请联系叶公 17788766344
18816838361(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