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佛山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写明具体租赁方及使用方、使用用途、使用期限、租赁面积;属无偿使用的,提交无偿使用协议)。
(2)产权证明(根据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文件之一):
若产权证明不是房产证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平面四至图;
●房产证复印件 ●已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镇(街道)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
●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或部队主管部门证明文件 ●其它:见特别提示5;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9、指定(委托)书(申请人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并亲自办理时,不提交本项材料)。
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户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须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而提交营业执副本复印件。
欢迎来电咨询:151 1865 4093 夏先生 QQ:1540625218
单位:佛山市信一杰企业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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