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振动入侵探测器CCC认证_办理流程-邦思-深圳.全国最早从事3C认证咨询、办理3C认证证书的公司,专业提供3C认证和培训 ,深圳邦思公司为企业提供3C认证流程、3C认证申请、3C认证辅导、3C认证中介服务、3C认证技术指导、3C认证代理、3C认证现场指导等3C认证专项服务。 深圳邦思公司不仅为数千家企业提供了3C认证服务,而且为国内企业输送了数百位3C认证服务、审核等的专业人员,被称为中国3C认证的“黄埔军校”。 3C认证的项目包括:消防产品、汽车配件、植保机械、玩具、家电产品、电动工具、灯具照明、安全玻璃等。全方位,全流程负责所有3C认证事项,让您省时、省心、省力。本规则基于防盗报警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防盗报警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本规则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等通用实施规则配套使用。认证机构应依据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要求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配套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共同实施。生产企业应确保所生产的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防盗报警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种类: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2 认证依据:认证依据标准见《防盗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及检测项目》上述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当需使用标准的其它版本时,则应按国家认监委发布的适用相关标准要求的公告执行。3 认证模式:实施防盗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基本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2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等相关要素,以确定认证委托人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4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按产品型号委托认证。产品的供电电源、安全结构、安全元器件和影响防盗报警功能和性能的关键件均相同,即设计型号一致,而只是销售型号(如: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仅为针对不同的客户或不同的销售地区)不同的产品,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委托认证。在同一境内,同一生产者、同一产品设计型号,由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但型式试验仅对一个生产企业生产的样品进行,试验结果可覆盖上述其他认证单元的产品。不同生产者的产品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试验结果不能相互覆盖或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