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佛山社保代理简介: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所以说“社保代理”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按照最新劳动法和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例,用人单位必须帮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这是企业的责任,也是企业的义务,是强制性购买的,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投诉,相关部门就会责令企业如是先期帮员工购买五险社保,之前没帮员工购买社保的一段时间,也会责令企业补缴社保,补缴社保地税局同时也会收取企业补缴社保一定滞纳金。
如企业不想操作为员工买社保及社保待遇享受的申报的繁琐流程,企业可以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代理工社保,及员工所以待遇的申报流程也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这样既高效又便捷。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佛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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