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项目】青岛海晶化工集团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EDC共沸干燥装置安装工程招 标
2015-04-06
招 标编号:0677-Z150421-168/J
开标时间:2015-04-28
所属行业: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 标人: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 EDC共沸干燥装置安装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招 标内容
工程地点:青岛市董家口临港产业启动区(胶南市泊里镇港旺大道以东、集成路以北、滨海公路以南)。
界区内:青岛海晶“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EDC共沸干燥装置图纸范围内所有工艺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防腐保温等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工程以招 标方下达施工图纸(见附件3图纸一览表)或签发变更单为准。
(1)、工程内容:
1.1界区内设备、材料进厂后的卸车、验收及二次倒运等(见附件2,招 标方采购设备及材料清单)。
1.2界区内静止设备的安装就位(含梯子、平台、护栏和液位计)、内部清理、试压试漏等、转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3工艺安装
工艺安装包括装置工艺管线的预制及安装,仪表一次元件的安装,一次阀的安装,管道支架的制作及安装,装置水压、吹扫、气密试验、开工保运等;
1.5 装置安装用主材包括管道材料、法兰、阀门、管件须按招 标方提供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304管材按照规范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1.6界区内电气仪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桥架安装、线路的铺设。
1.6.1电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界区内所有电力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交直流屏、UPS、现场操作柱、照明、现场照明箱、配电检修箱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负责装置区域内避雷接地安装、电缆槽盒、支架的安装;所有动力、控制、照明及通讯电缆安装敷设、电伴热的安装接线调试及相关部件制作,配合设备厂家完成机柜侧接线;设备单机调试,配合业主联动调试。负责完成电气施工竣工图。
1.6.2 仪表包括:界区内DCS/PLC/GDS安装、线路布置;现场变送器、压力表、热电偶、流量计、调节阀等所有自控设备(包括招 标方购买的设备)卸车、检验、安装、调试、开车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就地仪表安装定位;桥架、穿线管等敷设、支撑焊接;仪表伴热线安装;仪表电缆敷设、接线(包括接至DCS/PLC/GDS等系统机柜的第一道端子排接线)、通讯光缆敷设、相关部件制作;仪表检定、单回路调试、连锁报警测试等;牵涉埋地的负责挖沟及回填;所有工艺管道上仪表的安装、测温、测压等凸台的开工和焊接;仪表根部阀的安装;调节阀及切断阀等仪表风管路的敷设;仪表的伴热线安装和支撑焊接等。
1.7 单机试车和配合联动试车是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动设备的单机试车,静设备的清洁,管道的吹扫试漏和试压,装置的联动试车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由三方人员(招 标方、投标方、监理)确认存档,施工完后交给招 标单位。
1.8电气安装检验、验收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图纸要求,并出具相关部门认可的试验及验收报告。
1.9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具有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投标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方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投标方准备试车记录,招 标方根据投标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招 标方、投标方及监理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10 本标段所有阀门由投标方根据招 标方或设计图纸要求进行试压后方可现场安装。
1.11装置竣工后提供2套完整的竣工图给招 标方。
1.12提供装置投产后6个月的保运服务。
(2)、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招 标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除外),其中:
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告知由投标方负责办理,报检及竣工监检资料、手续由投标方负责,监督检验费用,单独报价,计入总价。
第三方实施的无损检测,单独报价,计入总价。
(3)、设备、材料供应
3.1招 标方供应的设备、材料:
3.1.1 工艺专业(具体见附件2,招 标方采购设备及材料清单)
3.1.2自控专业
所提供自控图纸中仪表数据表(1401S-EDCGZ-K03)属招 标方采购。
3.1.3电气专业
电气图纸中所提及的所有电气材料均由投标方供货。
3.2投标方采购设备、材料
除招 标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外,全部由投标方采购。
投标方负责供应设备、材料须在招 标方确认的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中选取,超出供应商名单范围时,必须列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说明偏离原因,供招 标方确认。且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书,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投标方按照招 标方确认的供应商名单(附件1)采购设备材料的,不免除投标方对所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责任。投标方对其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负全责。
注:电动设备现场操作柱必须带有上锁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3.4 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5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9时至2015年4月13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获取招 标文件。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 同类业绩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00年1月1日至今同);
4.2.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4.1、2、3、4条要求的材料。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3 获取招 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4.4 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领取招 标文件后,须向招 标人领取图纸并提交图纸押金人民币2万元。在招 标完成且图纸完好无损返还给招 标人后,凭图纸押金收据无息退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日期:2015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子成 刘工
联系人电话:15801622205
联系人邮箱:lzd9698734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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