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本检验基准书为本公司马达最终检验标准之依据。
2. 权责:品管部
3. 检验频率:全检
4. 异常处理:马达测试之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将不良原因于”不合格标示”
标注之并置于鉴审区待修。
5. 注意事项:1)检验之不合格品,须标示清楚、确实,以免不合格品混淆儿误用。
2)经重修之马达,经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使可放行。
3)重修马达之复检,检验人员须在马达重修记录表上注记及签章。
6. 使用窗体:1)马达检验记录表(QR-002)
2)马达重修记录表(MR-004)
3)制程检验不合格标示(QR-052)
7. 检验项目与标准
检验项目
|
检 验 标 准
|
不良判定(代号)
|
构
造
检
查
|
外观
|
1. 外观:表面不得有碰伤、破裂、变形及足可割伤
之锐边。
2. 喷漆:表面喷漆须均匀,不得露出底漆及气(砂)
孔。
3. 色泽:喷漆色泽须一致,色差不得有明显差异。
4. 颜色:颜色须与制令单或生产计划表之颜色标示
一致。
5. 防锈漆:1)心轴出心防锈漆须涂抹均匀,心轴不
得有生锈情形。
2)立式法兰面均须漆上蓝色防锈漆,法
兰面不得生锈。
|
外观不良(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