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开展。坚持“以戏育人,以人传戏”。以我省本土24个戏曲剧种为主,兼顾京剧等7个跨省戏曲剧种,面向全省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研究机构、非遗传习基地等,通过老师选学生、学生选老师的双向选择模式,2020—2021年度遴选20个戏曲专业师生组合(包括表演、演奏、作曲三类),以“师带徒”的形式进行,为传承发展我省地方戏曲剧种,尤其是稀有剧种、濒危剧种等,培养一批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青年戏曲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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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项目内容
1. 表演类:每位老师向2名学生分别传授本剧种2出经典小戏(折子戏)或整本大戏。传授剧目由我厅组织专家结合项目申报老师统筹商定。鼓励濒危剧种、仅有一个国办团体支撑的戏曲剧种院团(“天下第一团”)以及武生、武旦、武净和丑行表演艺术家优先申报;鼓励各剧种表演艺术家传授能突出体现本剧种剧目特色和濒临失传的传统经典折子戏或整本大戏。
2.作曲类:每位老师向1—2名学生传承该剧种的特有音乐艺术形式,掌握本剧种音乐创作的独特艺术规则。要求学生能够以主要作曲人完成1部大型剧目或2个小型剧目的作品创作。
3.演奏类:每位老师向1—2名学生分别传授本剧种的特有的音乐艺术形式,提升演奏技艺,掌握本剧种音乐和名师的音乐艺术规则等。要求学生能够以主要演奏人员完成1部大型剧目或2个小型剧目的作品创作。
二、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申报对象
1.表演类:申报老师须为为该剧种表演方面代表性领军人物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戏曲演员、国家(省)级非遗传承人。稀有剧种的老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2.作曲类:申报老师须为该剧种音乐行业内的代表性领军人物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作曲家,近三年来有2部以上原创剧目为主要作曲人。稀有剧种的老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3.演奏类:申报老师须具有正高职称的戏曲演奏员,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高超的演奏技巧,有丰富艺术实践经验,近三年来在2部大型剧目演出中担任独奏或领奏。
以上三类申报老师在业内形象良好、艺德高尚;学生原则上为35岁以下,且具有一定艺术水平、行当或专业对口的青年戏曲表演、演奏、作曲人才,稀有剧种的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戏曲表演、演奏类以老师或学生所在院团为申报单位;作曲类以老师或学生所在单位申报。
2.申报名额:各市、安徽演艺集团可报送3至5组师生组合,项目类别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配。
3. 申报材料:包括老师、学生、传授内容、时间进度等基本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老师主演、演奏或为主要作曲人的1—2部代表性剧目高清视频、剧照等资料。申报学生表演、演奏或作曲的1至2部高清视频(片段)、剧照等资料。
4. 已入选历年文化和旅游部“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的项目,不再申报我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
四、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项目实施
1.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省厅制定项目评审办法,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报厅党组会议审定、公示后实施。项目实施周期暂定为1年,戏曲表演类传授整本经典大戏的老师传戏周期暂定为2年。
2. 省厅将资助“名师传戏”项目每位授课老师劳务费3万元(税前);资助“名师传戏”项目学生(2名)每人培训费2万元。申报单位负责将授课劳务费拨付传授老师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负责为学生管理和使用培训费,支出传授剧目汇报演出所需有关费用,包括学生排练补助、服装道具购置、视频录制等。入选项目名单公布后,每组师生先期拨付5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尾款2万元。
五、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项目验收
1.申报单位须将老师传戏过程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记录,建立项目资料库,每季度末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向我厅报送完整视频、剧照、扶持资金使用明细等相关结项资料。
2.演奏类项目验收将在本剧种剧团乐队协助下,通过在舞台演出演奏进行录像的形式进行验收;作曲类项目验收将在本剧种剧团协助下,通过在舞台演出进行录像的形式进行验收。
3.省厅将组织扶持项目汇报演出,通过比赛的形式评选 “名师传戏”工程优秀剧(节)目及个人奖项等,并优先向国家级展演展示活动推荐。
六、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相关要求
1.各市、安徽演艺集团负主体责任,积极动员部署,把好关、选好人,并督促入选项目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实施。
2.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省厅提交结项报告,未能按时结项的实施单位不得申报次年的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
3.入选项目师生组合非不可抗因素,不得中途更换人员或变更教学内容,否则视为未完成。
4.申报材料于2020年11月25日前通过邮政EMS快递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38室)